更好扛起特区先行先试重要职责 □ 本报评论员 昨天下午,中共汕头市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胜利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决策制订了“任务书”、“施工图”,作出了全面部署。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汕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对汕头发展的关心支持和殷切期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自觉把汕头改革发展事业放到全国、全省大格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更加积极主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实现“四个出新出彩”,在全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勇当先锋、走在前列。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坚决把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部署的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完善制度体系与将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出水平结合起来,坚持用改革开放的眼光、改革开放的办法,不断推进各方面制度的探索、创新和完善,从整体上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持续焕发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活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贡献汕头经验。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到,支持深圳就是支持广东、支持我们自己,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就是我们与深圳跟跑、并跑的过程。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坚持“深圳所需就是我之所能”,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在工作机制、政策制定、改革方向、项目安排等方面,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作出有效支持,同时主动对标深圳找差距、学习深圳求实效,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在支持“双区驱动”“双核联动”中实现平行分享、经验借鉴、资源成果共享和“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全力推动汕头经济特区加快发展。 新的发展时期展现新作为、展示新形象,关键要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坚定发展的信心决心。当前,汕头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正处在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上,我们在直面困难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党中央赋予了新时代经济特区新使命新定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两大国家战略,为包括汕头在内的广东全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在重大产业布局、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与广州深圳合作、汕潮揭都市圈建设等方面给我们带来了重大利好,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提振发展信心,奋力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努力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站在新起点,面对新使命、新担当,我们要振奋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主战场上展露身手、担当作为,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伟琪、李昂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