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22〕134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推荐要求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审核相关申报资料并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直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二、申报时间(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7:00;(二)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12:00;(三)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和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2:00。三、联系方式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9楼922室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 陈琼 王丽云联系电话:0754-88426676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1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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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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