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3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1363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推荐要求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审核相关申报资料并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市直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17:00; (二)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2:00;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7:00; (三)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等纸质件(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7:00。 三、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9楼922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 陈琼 邱涵 联系电话:0754-8842667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3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1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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