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宝玲,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获嘉奖一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连续两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先后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西安市劳动模范、西安最美女性、西安青年五四奖章、西安市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584857514990370816 2020年,在全国优秀女检察官表扬推介活动中,最终评选出十名全国优秀女检察官,李宝玲位列其中,她也是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检察工作的执着与热情。 “我非常喜欢我的工作。我想成为一名好的公诉人,我把它当作工作目标,也是我的初心、我的职业理想。”谈及公诉人这个职业,李宝玲毫不掩饰心中的热爱。 从参加工作起,19年来李宝玲始终坚守办案一线,她所在的西安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全市重大暴力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受理案件案情复杂,作为办案人要承担巨大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她怀着对工作的热情和努力,勇敢面对所有压力和挑战,她总要求自己“多做一点”,每天晚一点下班;要求自己案卷多看一遍,审查报告更细致一点,多请教、多读书、多思考、多办案,办难案、办大案。她办理过多起在全国、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用办案质量保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到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后,短短一年时间,李宝玲带领公诉团队成功起诉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指导碑林区检察院办理了陕西省内首例潜逃美国的职务犯罪红通人员追逃归国案。2020年11月,西安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受贿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职务犯罪精品案例。推动西安市检察院与市监委、市中院会签了《职务犯罪案件协调配合工作实施办法》,在探索监检衔接制度化方面属全省首例,工作经验被国家监委、陕西省监委以及陕西省检察院刊发并肯定。组织编印了《西安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手册》,向全市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发放。2021年4月,西安市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机制被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转发。 李宝玲热爱她的职业,希望有更多更优秀的年轻公诉人脱颖而出。为了推动全市公诉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她提出了阶梯式培养理念,牵头制订了《西安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培养方案》,首次突破传统模式,通过与国家检察官学院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将国家检察官学院的课堂“搬”到西安,开展公诉人业务实训。她先后组织了“西安—成都武侯”城际公诉人论辩赛、西安市首届青年公诉人论坛等多种活动,成立西安市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与西安市监委共同举办监检联合培训,将学、练、赛、评、训有机结合,带动提升西安公诉人的整体能力和水平。2020年9月,李宝玲作为陕西检察总教练,带领陕西代表队参加第七届全国公诉人业务竞赛,展示出了陕西公诉人的实力和风采,陕西检察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组织奖。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