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 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8日—10月28日17:0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4日17:00 专题设置 (一)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是广东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跨境港澳地区使用的专题。专题支持广东企业牵头,联合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支持广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面向港澳青年开展创新创业交流活动。 (三)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实施的专题。由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联合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澳门合作伙伴开展产学研合作。 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申报指南 支持内容 支持广东企业联合香港、澳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以小试、中试为目标的研究开发,用港澳的科技成果解决广东企业的产品、工艺问题。 支持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和金融科技、生物医药与健康、食品安全、前沿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智能机器人与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科技等。 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本专题优先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及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的项目。 资助额度及经费拨付方式 一次性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100万元,广东牵头企业应当按项目合同书规定于收到财政拨款后3个月内将跨境资金拨付至港澳机构。 2023年度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申报指南 支持内容 支持广东省内创新主体面向港澳青年开展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交流内容主要围绕国家及广东省科技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等。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本专题优先支持: 一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及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的项目; 二是粤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牵头申报的项目。 资助方式 一次性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20万元。 2023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支持内容 2023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包括粤澳联合资助项目和粤澳(地市联动)联合资助项目两个类别。两个类别分组申报、分类资助,同一项目不重复申报、不重复资助。 (一)粤澳联合资助项目 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征集、联合评审、联合资助。 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联合澳门合作伙伴,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中医药)、节能环保、智慧城市、海洋科学等涉及两地民生发展和前沿科技的领域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合作。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本专题优先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的项目。 (二)粤澳(地市联动)联合资助项目 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试点地市科技管理部门三方联合征集、联合评审、联合资助。 支持广东省试点地市创新主体联合澳门合作伙伴,围绕试点地市产业技术发展与科技合作需求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合作。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各试点地市重点支持领域如下: 1.佛山:环保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智能机器人。 2.东莞:中医药研发及其大数据分析、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集成电路及芯片设计、机器视觉识别。 3.江门:地方特色种植技术(陈皮、沉香苗木等),海水稻、废水生物处理技术研究,电致变色材料研发,中药原材料制备技术、高端数控机床技术、非接触式水龙头研发。 资助方式 由广东省科技厅与省内相关试点地市科技局、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分别向广东及澳门的创新主体提供资助。 (一)粤澳联合资助项目: 广东省级财政资助广东创新主体,每项100万元,为一次性事前资助。 (二)粤澳(地市联动)联合资助项目: 对于广东创新主体,每项由广东省级财政资助20万元(项目申报书中列为省科技厅资金)、试点地市财政配套资助80万元(项目申报书中列为其他政府部门投入),为一次性事前资助。项目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020-81567257、83561424、83562716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政策咨询): 020-83163920 3.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 020-83163338、83163469 4.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 020-83163838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电话:020-83163930)。 来源:广东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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