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龙湖区外砂、龙华、新溪、新海四个街道的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已经完成。根据市政府的部署,下个月起,将对这4个街道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了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汕头市发改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居民类用户每户每月9.5元(涉农社区标准);非居民类用户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以实际用水量,按不同类别对象相应的收费标准分别计收。下个月起,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始征收,与水费合并收取。 为进一步方便辖区居民,近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在市粤海水务外砂、新溪收费处设立了便民服务点,为群众宣传解读收费政策。
对于符合政策的用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经民政、人社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居民类用户,实行先收后返,即先缴费后返还;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家庭等居民类用户,实行免征政策;同一产权人在中心城区内拥有多套房产且能够证明均为该产权人自住的,按1户计收;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会公共福利机构和中、小学校,实行减半收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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