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正负面清单表》的通知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局,市质安中心,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建设单位: 为系统推进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明确可豁免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文件精神,我办组织编制了《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正负面清单表》,并已提请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海绵办联系。 附件: 1.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 2.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正负面清单表 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附件1.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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