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公布如下(见附件1和2),各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规范要求执行。 附件:1.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2.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10月3日 附件1 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
附件2 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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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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