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就未成年人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汉金主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均到场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具体案情、拟处理意见和相关法律依据。2020年5月30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5人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5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持凶器打斗各致一人轻微伤,后涉案犯罪嫌疑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鉴于本案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10人多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互相赔偿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故提出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与会代表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分别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多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且具备自首、积极赔偿等从轻情节,一致同意对未成年人王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各犯罪嫌疑人也在场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并表示将吸取此次教训,洗心革面,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 杨汉金检察长表示,希望各犯罪嫌疑人能够正视自身法治观念淡薄、情绪控制能力不足、缺乏担当精神等问题,今后要学习法律知识,修身养性,增强对社会、家庭、父母的责任感,走好人生的道路。他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院将继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秉持“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积极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通过办案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 |
2014-06-23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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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