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10—12380举报网站:12380举报网站通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15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11日 广东政法系统共有5名个人和2个集体拟获表彰。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小燕同志名列其中,拟获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政法系统拟获表彰名单如下: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拟表彰对象 张 瑜(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李小燕(女)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李建昀 广东省鹤山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三级警长 林善豪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司法所所长 黄登魁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拟表彰对象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 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 来源:人民日报、南方+客户端 内容来自:汕头政务发布(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