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我县一艘搭乘9名渔民的渔船(粤南澳渔32111号)回港,9名渔民均未上岸。我县相关部门按规定在渔船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其中江某等7人经检测初筛结果异常。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9名渔民实施管控并同步开展流调及环境消杀等工作。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江某等7名渔民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船另外2名渔民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江某等7名渔民已闭环转运至专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余2名渔民已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判定7名渔民均为境外输入阳性个案,其中3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4名诊断为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江某等7名阳性渔民活动轨迹如下: 4月20日乘同一艘渔船出海作业; 7月7日上午11时左右抵达我县云澳镇渔港,主动报告,渔民均未上岸。 请近14天与粤南澳渔32111号渔船存在接触的人员,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尽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南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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