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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汕头信息 2022-7-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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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建立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的竞争力, ...

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建立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的竞争力,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汕府科〔2016〕158号)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是指主要依托我市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优先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工程中心。

 二、申报条件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汕头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专职研究开发人员达10人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以上人员不少于30%。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4、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5、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6、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能够提供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7、企业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

8、企业拥有3项(含)以上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经认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不受数量限制)。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1)。

2.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发送邮箱:stskjjcxyk@163.com,主要包括:

——《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word版);

——《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word版)。

(2)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盖章后报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纸质材料应包括:

(一)《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二)《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五)知识产权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六)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七)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材料等;

(八)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九)研发设备证明材料;

(十)其他证明材料(如;高企证明、工程中心共建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纸质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与格式请查阅《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材料附件》(详见附件3)。

3.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初审。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汇总表,材料及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纸质材料受理。申报材料统一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报送市科技局。

5.组织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00。报送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星期二)。

2.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5:00(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2008室市科技局产学研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产学研科唐国成、杜梓;

联系电话:88426675;

附件:

1.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2.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提纲)

3.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材料附件

4.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汇总表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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