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汕头潮阳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柔性司法理念,巧用调解妥善化解纠纷,以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潮阳法院和平法庭成功调解一宗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庞某系被告某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需继续升学接受义务教育,若处理不当将造成较大的影响。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帮助未成年人原告顺利完成学业,承办法官本着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针对原被告的争议焦点,加强沟通,释法明理,坚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引导双方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多方努力之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在签订协议之后五天内被告就履行了支付义务。 该起案件成功化解,不仅让家长打开心结,呵护未成年人当事人健康成长,同时帮助学校发现问题、堵住漏洞,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高度赞扬。 END 来源:潮阳区人民法院 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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