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列入纳税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消息一出,立马引起不少家长的关注和热议。市民张小姐是我市一家早教机构的老师,她的孩子今年还不到3周岁,该项政策实施后,她将享受到新的减税“红利”。 现在这个政策出台之后,确实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三胎政策的落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帮我们减轻了一定的压力,对以后抚养孩子是很有帮助的。——张小姐根据国务院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少市民表示,这有利于减轻群众抚养子女的负担,体现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 国家现在是鼓励年轻一代多去生育,看到国家决定把这项政策落实到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上,也相信在未来会有一系列更多更加优惠的措施落实下来。——家长 因为这个政策下来的话,让我们的家庭可以减少一部分开支。——家长 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七项,从总体上看,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普语版:新闻综合频道 22:00 《今日视线》欢迎您的报料: 热线电话:13902771234、83181234 汕头橄榄台《今日视线》报料平台 微信订阅号:sttv今日视线 版权为汕头融媒集团所有,转载须经授权。 授权请联系jinrishixia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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