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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濠江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
汕头信息 2022-6-1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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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我市发布《汕头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方案》(下文简称《方案》,点击本页面下方“阅读原文”,查阅全文)。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旨在强化工业用地红线刚性约束,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加强规划引领,优化产业空间 ...

近日,我市发布《汕头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方案》(下文简称《方案》,点击本页面下方“阅读原文”,查阅全文)。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旨在强化工业用地红线刚性约束,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加强规划引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园区扩容提质,引导城市更新方向。
▌形成“一环两带四极”产业空间格局
《方案》指出,要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形成“一环两带四极”产业空间格局,引导产业空间集聚。



▲ “一环两带四极”产业空间格局图

一环是:新兴产业集聚环。依托牛田洋快速通道、疏港大道等高快速路“内环线”,直接连通华侨试验区、国家高新区、汕头综合保税区三大国家级平台,串联金平、龙湖、濠江重点产业园区,以“三新一大”产业及其相关配套产业为基础,打造二三产融合发展、配套功能完善的中心城区都市型新兴产业集聚环。

两带是指,沿海现代产业发展带、传统产业提质发展带。以沿海重要发展空间为基础,南北贯穿潮南至澄海,以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及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形成以“三新”产业为主的沿海现代产业发展带;依托国道 324交通走廊,加快推动沿线纺织服装、玩具创意等特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以“两特”为主的传统产业提质发展带。同时,以六合产业片区等为重点,承接大健康产业项目,加快形成“一大”产业集群。

四极是华侨试验区、国家高新区、汕头综合保税区、六合大型园区四个核心增长极。


▲ “3+8+10+13”产业园区空间体系
《方案》提出,构建“3+8+10+13”的产业园区空间体系。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项目布局、产业链条特点,以 3个国家级平台为引领,拓展 8大产业片区,整合10个特色工业园区,提质增效13个产业集聚区,形成“3+8+10+13”的重点园区格局,为产业项目入园、集聚集群发展提供平台载体。
▌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面积为163.16平方公里
工业用地控制线是保障城市长远发展而确定的工业用地管理线。《方案》指出,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面积为163.1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52.18平方公里(含工业发展备用地约 20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M0)面积10.98平方公里。

《方案》提到,各区划定面积是根据全市控制线总面积要求,结合各区产业发展需求,分解到各区必须落实的面积。

金平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17.2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5.60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M0)面积1.67平方公里。金平区工业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国家高新区和金平工业园区。

龙湖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13.18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11.75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M0)面积1.43平方公里。龙湖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龙湖工业园区、龙湖现代产业园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新溪、塔岗围)和外砂产业集聚区等。

濠江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26.24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25.29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面积(M0)0.95平方公里。濠江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汕头综合保税区及广澳物流片、濠江滨海临港产业片区、濠江工业园区、塔头产业集聚区和大三联产业集聚区等。



▲ 濠江区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图

澄海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48.20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47.29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M0)面积0.91平方公里。澄海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澄海六合现代产业示范片区、澄海莲花山山地产业片区、澄海岭海工业园区、澄海莲南工业园区、广益产业集聚区、上华产业集聚区和金樟产业集聚区等。

潮阳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37.6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33.37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M0)面积为4.29平方公里。潮阳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潮阳海门临港特色产业片区、潮阳金浦高新技术产业片区、潮阳和平工业园区、潮阳西片工业园区、潮阳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潮阳中部产业集聚区、城北产业集聚区、铜盂产业集聚区和金灶——关埠产业集聚区。

潮南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20.6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 18.88平方公里,新型产业用地(M0)面积1.73平方公里。潮南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潮南练江滨海生态发展示范片区、潮南南山智慧产业片区、潮南陈沙特色产业园区、潮南北部工业园区和成田产业集聚区。



《方案》明确,对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实行严格保护,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必要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市场、物流管理中心等配套设施及公共利益需要用地(包括政府主导的候工楼、廉租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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