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促进我市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研究审议促进消费重要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郑剑戈(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双德会(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 宇(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武南(副市长) 曾湘澜(副市长) 林晓湧(副市长) 赵志涛(副市长) 李 钊(副市长) 成 员:陈春松(市政府秘书长) 陈基平(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王晓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先宏(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翔(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邱长奕(市科技局局长) 翁晓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德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舜煜(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黄业龙(市财政局局长) 马 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锋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昭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常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宏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锡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文华(市商务局局长) 陈桂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蔡 榕(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向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捷锋(市统计局局长) 黄伟鹏(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振宇(市税务局局长) 张 皓(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行长) 周玫芳(汕头海关法综处处长) 宋纪平(汕头银保监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组织领导。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政府网) 让我们知道你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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