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汕头人,抓紧退钱,这个月底截止!
汕头信息 2022-6-9 07:47
2387 0
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什么是年度汇算?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

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什么是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年度汇算期间又可享受

哪些税前扣除呢?

一张图带你快速了解政策“红包”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应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认真阅读个税APP提示提醒信息,如实准确填报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申报项目,需申报补税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报补税,不要轻信网上各类“退税秘笈”,更不要在网络社交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涉税信息,做依法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信息来源: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快速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1-24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