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 吴树深 吴树深同志系汕头市深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3月份被选任为汕头金平法院人民陪审员。他热爱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能认真履职,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并多次报名参加省、市、金平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学习。因工作表现突出,自2019年以来,他连续三次在人民陪审员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在陪审工作中,吴树深同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纪律,时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尽职尽责履行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过程中,他经常积极主动向审判人员请教、交流审判业务,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做好刑事审判庭的陪审工作,吴树深同志坚持庭审前提前阅卷,主动与审判人员交流了解案情,查阅相关罪名的具体条文,在庭审中和合议中充分发表意见;在民事审判案件的陪审中,他积极向审判人员了解争议焦点,发挥其与群众沟通方便、易化解矛盾的优势参与调解。 在参与审理一宗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中,他结合庭审情况和日常生活经验,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没有实名制的手机号,在仅有手机号码,没有其他能够“结合识别”的信息的情况下,不应认定手机号码为该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因为单纯的手机号码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得到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一致认可。 通过参与此案的审理,他认识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针对汕头市部分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存在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小区业主信息,并以每份几百到上千不等的价格,兜售给其它房产中介公司和装饰公司非法牟利的现象,他利用业余时间以房产经纪人及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向同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讲解房产信息买卖的危害性,引导房产中介从业人员要知法守法、合法经营,受到大家的好评! 吴树深同志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兢兢业业,积极参审,牢记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使命,积极化解法律纠纷,努力在群众和法院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致力于推动实现司法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使群众更加理解司法、亲近司法,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和司法监督贡献了自己一份力量。 END 来源:汕头法院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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