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女士通过司法竞拍,以110多万元的价格,竞得市区夏桂埔一处房产,但因被执行人及其他居住人员拒不迁出,导致房产迟迟未能到手。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今天上午,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展开强制执行行动,将这处房产清场腾退,交付买受人杨女士管业使用。 这处房产位于夏桂埔李厝墘,为两层楼房,面积174.72平方米。2019年9月6日,杨女士通过淘宝网竞拍的方式,以115多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处房产。然而,通过法定程序竞拍所得的这处房产,杨女士却一直无法拿到手。 买受人杨女士说:“2019年以115万多元的价格竞得这座房子,至今未交付,很无助。” 这处房产之所以被拍卖,是因为被执行人纪某光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他于2014年1月15日、4月16日和7月31日向市民许某生借款本金76万元,并以夏桂埔李厝墘的两层楼房作为抵押。但期满后,仅付还部分利息,许某生为此向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7月25日,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纪某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还原告许某生借款本金76万元、利息6万元,及偿付借款76万元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本判决限定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的利息。但纪某光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为此依法裁定拍卖纪某光名下的夏桂埔李厝墘全座房产,以清偿其债务。 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张成鹏说:“被执行人纪某光向申请执行人许某生借款76万元,后因无力偿还该笔借款,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判,后因被执行人纪某光并未自行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随后,本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该处房产。” 后来,买受人杨女士竞得了此处房产,然而,纪某光等人一直不予退出。 张成鹏说:“但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纪某光及其他居住人员至今并未主动迁出上述房产。” 尽管法院通过各种方式,督促纪某光及案外人员退出该房产,但他们一直无动于衷。 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一夫说:“因为之前这房子被被执行人的前妻强占着,所以,一直没办法交到我们的申请人手中。” 为此,买受人杨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执行。去年12月22日,金平区人民法院在上述房产张贴公告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纪某光及其他居住人员立即迁出其违法占用的房产,但纪某光及其他居住人员一直未迁出。经现场调查,该房产现由被执行人纪某光的前妻占有,并出租给案外人从事经营活动。直至公告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为保障买受人杨女士的合法权益,今天上午,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展开强制执行行动,将这套房子清场腾退,交付买受人杨女士管业使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见证了强制执行的全过程并进行监督。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杨女士说:“金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帮我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我在这里,谢谢金平区人民法院。” “我在这里代表申请人杨女士感谢金平区人民法院,同时也要告诫所有的被执行人,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执行,人人都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文明汕头人。”律师黄一夫说。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案外人、被执行人的前妻非法占据被拍卖成交的房产并出租,两租户也因不知情和法律意识淡薄而一度拒不退出。对此,法院执行人员提醒大家要依法行事。 “在承租房产的时候,必须要核实业主的身份,才能与其签订房屋承租协议。否则,可能面临该房产被强制执行,造成装修上的损失、经营上的损失,在遇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希望能够配合法院的执行。如果出租方有任何协议,可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进行解决,而非一味地阻挠法院的强制执行。阻挠法院的强制执行,可能会被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张成鹏说。 来源:汕头橄榄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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