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科学、扎实、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20条具体要求。 为扎实推进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梳理海绵城市建设达标推进思路,5月19日,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淑雄出席培训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许晓岩主持培训会。市直有关单位海绵建设主管部门,各区县(含功能区)海绵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项目的审查、设计、建设(代建)单位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进行,在市住建局设置主会场,各区县(含功能区)设置分会场。 龙湖区 潮阳区 潮南区 南澳区 综合保税区 华侨试验区 高新区 排水公司 <左右滑动查看各会场> 培训会特邀北京建筑大学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专家薛重华作《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路径若干问题探讨》专题分享。薛重华教授结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梳理了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分享海绵城市建设的新观点,并结合实例介绍了与城市内涝防控与水污染控制相关的海绵城市策略与先进经验。会上,市海绵办结合海绵20条要求,对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难点问题与专家进行了交流。 培训会上, 陈淑雄指出, 《通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科学稳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的新理念、新工作内涵,意义重大。 许晓岩强调, 《通知》首次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规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通知》内容,学深悟透、深刻领会,把海绵建设20条要求作为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方针,认真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来源 | 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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