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以女性特有的严谨、细致和智慧,在汕头两级法院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和第一个“女法官国际日”,汕头法院特推出“汕法芳华”特辑,展示汕头两级法院女干警巾帼风采,让我们致敬每一个可爱、可亲、可敬的“她”。 金平法院 林 瑾 林瑾,女,中共党员,2011年8月进入汕头金平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和法官助理、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助理,现任金平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查室)副主任。从事法院工作十年,林瑾同志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标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职,清正廉洁,高质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2018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被评为嘉奖。 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林瑾同志先后辅助员额法官审理案件1600余宗,其中包括涉黑恶、涉疫情、涉公益诉讼等重大疑难案件。面对案件压力,林瑾同志自觉加班加点,注重时间统筹安排、提炼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质效。林瑾同志始终坚持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上的每一个细节,在辅助审理具体个案过程中,其发现行政机关、街道部门存在问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篇;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联合妇联等相关部门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协调处理好涉公益诉讼案件调解工资,做到案结事了之余,使法院工作融入服务社会大局之中,使审判工作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林瑾同志积极投身于法院的普法工作当中,担任汕头市大路小学法治副校长,其针对新型犯罪案件积极撰写案例分析,通过联合本地新闻媒体、送法进校园、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曾多次通过汕头电视台法治在线《打开案卷》栏目进行普法宣传。其在大路小学为学生普及民法典的活动,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转发宣传,通过积极普法,使法律走近群众当中。 法院之事无小事,林瑾同志秉持态度决定一切、心态决定高度的理念,坚持做好每一件小事。从最初的接待当事人、准备庭审,到后来的草拟裁判文书、撰写案例、核查线索等工作,林瑾同志始终坚持踏实认真完成,以自己的勤劳、勇敢、质朴、无私,在这个神圣的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树立了法院人的良好形象。 来源:汕头法院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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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