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370500367756591105 今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去年,汕头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汕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11月5日,金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案件原告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制作发行了卡通片《喜羊羊与灰太狼》,是这一卡通片及其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人,也对“喜羊羊”、“美羊羊”等卡通形象进行著作权登记。被告为汕头市大三元文具有限公司。 原告诉称,在被告商铺中销售的商品,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卡通形象美术作品,并通过侵权行为获取直接经济利益。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国宁说:“被告经营场所的规模较大,而且拥有自己的线上购物网站,还拥有一家分店,而且还承接大宗的购物业务,虽然侵权产品单价不算高,但是侵权影响的范围广,对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很大的损害。” 原告出示了2021年6月1日湖南省邵阳市宝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载明:2021年5月23日,公证员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的“三元文具”商店,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以消费者身份在该商店购买胶篮球,支付价款,取得票据、名片、购物袋等。当日晚,公证员等将上述物品封存。公证书说明,在此过程中,通过手机拍照取得照片24张。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国宁说:“在原告提供的公证书中,可以显示,取证人员是在公证员的陪同下,在被告的经营场所拍下的照片,而公证书第6页所显示的在球类货架上所拍摄的胶篮球,正是在被告的经营场所所拍,也正是本案的侵权产品。” 原告依据上述公证书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侵犯原告《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卡通形象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商品;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国宁说:“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原告认为被告具体实施销售和许诺销售的行为。”而对于原告提交的这份公证书,被告提出了异议。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蔡伟民表示,“公证书所公证的东西,与事实不符,主要体现在里面有这样的表述。公证书说的,在现场拍照拍了24张。但是里面选取带有侵权图案的照片,显而易见不是在现场拍的,很明显是通过摆拍,离开现场后摆拍出来的。有5张球体带有侵权图案的照片,不是在现场(拍)的。关键在现场,有一张球类货架的照片,而这张照片只有看到品牌的英文字母,没有一个球有侵权图案。那是在现场唯一一张跟球有关的图片。” 原告提交了其自称在被告商店购买的印有侵权图案的胶篮球作为证据,对此,被告同样表示异议。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蔡伟民说:“这个小票只能证明他有买过这种品牌这种规格的胶篮球,而不能证明他这个小票跟有侵权图案的胶篮球有直接的关系,事实不清,把这个作为证据,我们提出异议。” 被告还提交了同一收银机打印的同样品牌胶篮球的小票,以证实小票信息与被告提交的小票一致。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蔡伟民说:“我方提交了两个卡迪尔8801这个型号的胶篮球。这两个球是我们通过同行找到给我们。这两个球在我们文具超市的收银机扫码打印小票,小票跟原告原来在我们文具超市买胶篮球打出来的小票是一样的,但是图案不是同样的图案。所以他无法证明原告提供的小票就是他们手里那个有侵权图案的胶篮球。很久以前我们有代售过同品牌的胶篮球,然后很久没有销售了。现在没有这个库存,也没有销售。我们没有销售过有侵权图案的球。他这个球从哪里来我们都不知道。” 对于被告提交的这一证据,原告也予以反驳。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国宁说:“被告在答辩中认为,不止是被告一家在销售胶篮球,构成被告自己有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的自认,结合原告提供的公证书中第7页以及第15页的付款记录,还有物证等其他证据,也足以证明本案涉及的侵权产品是由被告所售出的,被告存在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这点也是毋庸置疑的。被告提供的两个篮球,与原告提供的物证价格是一样的,小票的信息也是一样的,因此也足以证明,被告有销售这样的侵权产品。”那么,什么是著作权呢?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排他的独占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作者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合一。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人就作品中所体现的人格或者精神所享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利用作品并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我国法律对著作权权属又有哪些规定呢?法律对著作权权属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著作权法》的第11条至第21条。其中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 金平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金平区人民法院詹湘銮说:“本案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之五——美羊羊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本案是原告主张被告汕头市大三元文具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在被告商铺中销售使用了该美术作品的胶篮球,侵害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而引起的纠纷,故本案属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那么,原告提交的公证书载明的内容,究竟能否体现被告商店的侵权行为呢?金平区人民法院詹湘銮说:“公证书所载明的24张照片中,有部分照片体现是在被告商店里现场拍照的,另外部分无法体现在被告商店里现场拍摄的。体现在被告商店里拍照的所有照片中,没有一张能够显示被告商店中存在涉案侵权的胶篮球。而体现有涉案侵权的胶篮球均没有被告商店的任何背景,无法体现是在被告商店中现场拍摄,故无法证明被告商店有存放或销售涉案侵权的胶篮球的行为。” 金平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举证明显存在缺陷。本案的公证书违反了《公证程序规则》第31条的规定,在取证现场采用现场勘验方式核实公证事项时,没有制作勘验笔录,也没有根据需要在现场照相等对实物证据予以记载。故原告所举证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据此,金平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金平区人民法院詹湘銮说:“著作权人提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时,著作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侵权事实,应当提供完整、明确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原告能证明被告确实存在销售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的胶篮球,该销售行为属于未经原告许可,复制、发行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应被认定为侵害了原告著作权的行为。”记者了解到,我市两级法院在2021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迅速攀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汕头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林楠说:“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民事案件2950件,刑事案件70件,审结案件2305件。在保持相同权利人的维权案件稳中有增基础上,新兴权利人也在步入商业维权之列,维权品牌逐年增多,批量维权案件持续增多,反映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明显增长。” 我市法院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著作权、商业标志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市法院依法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均严格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判处罚金,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犯能力。我市法院系统还着力提升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拓展司法保护衍生效能,法治护航亚青会;积极构建诉调对接平台,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和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新名片。法院也给普通商品销售者提了两个建议,在日常经营中应积极学习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具有著作权内容,如动漫卡通形象的商品,应主动了解其著作权的授权许可信息,以求最大限度避免销售侵权商品,其次应对进货来源进行规范管理,进货时应审查供货商资质并保留相应的进货凭证,主动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来源:汕头橄榄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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