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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河畔

有法执说 | 破解执行“腾退难”,金平法院很“硬核”!

2022-4-28 20:24|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8408| 评论:0

摘要:文字来源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许某生与被执行人纪某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纪某光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许某生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 ...


文字来源

院执行局

申请执行人许某生与被执行人纪某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纪某光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许某生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金平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纪某光名下位于汕头市夏桂埔某处房产全座以清偿本案债务。房产拍卖成交后,金平法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纪某光将上述房产交由买受人杨某管业使用,但被执行人纪某光及其他居住人员至今未迁出上述房产。



上述房产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前妻因法律意识淡薄,仍占有该房产不肯移交,还将房产出租给他人使用,企图对抗执行,拒不将房产交付买受人管业使用。经多次告诫无效,金平法院发出《强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前妻及租户在法定期限前迁出上述房产。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前妻及租户进行沟通,耐心做释法工作,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性,引导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而不是强行霸占房产。然而强迁公告发出至今,当事人在退迁期限内仍拒不退迁房产,为充分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4月27日,金平法院启动强制退迁程序。本次强制退迁行动,金平法院认真制定执行方案,对强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进行监督,同时取得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的配合,见证强制执行全过程。



在强制退迁过程中,执行人员对室内存放物逐一清点、登记造册,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拍摄、记录,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搬走所有物品。经一个上午的紧张工作,成功退迁案涉房产,并当场将其交付买受人管业使用,涉案房产得以顺利交付,保证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退迁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一项,退迁案件工作因存在较强对立情绪,始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与堵点。金平法院聚焦执行工作“腾退难”问题,以强制退迁等重难点案件为突破口,释法明理和强制措施并用,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兑现。此次强制退迁行动,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及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

当前,面对执行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金平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将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推动各项执行工作高质发展,高效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  稿:石少炜

摄  影:辛   钢

责任编审 :曾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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