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 还在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 存在诸多隐患 以案说法 近日,有网友反映,丹霞庄、龙眼、龙北、二中、榕江路等处有商贩路边摆卖切糕。接报后,各相关街道执法队伍立即行动,在龙北市场、丹霞庄均发现路边摆卖行为,执法队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清理。 金平区东方、金东街道和龙湖区金霞街道的城管执法队伍在日常路面巡查过程中,也发现龙眼市场、龙北市场周边、丹霞庄、碧霞庄等地有类似路边推车贩卖切糕行为,均及时进行清理。 法规链接 《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兜售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暂扣物品和有关工具,要求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暂扣的物品和工具应当及时发还。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并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项回访 4月21日,市城管局派员对丹霞庄、龙眼、龙北、二中、榕江等路段进行核查,均未发现流动商贩路边摆卖切糕等现象。 齐抓共管 针对近期市民普遍关注和强烈反映的我市城区占道经营回潮问题,按市创建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占道经营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城管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市级执法力量自4月22日至25日集中开展占道经营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部署各区县城管局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联勤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严从快处置占道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整治成效。 常态管理 接下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将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关于2022年度开展市容“六乱”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全面加强对责任区域内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同时,充分发挥督察督办抓手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跟踪问效,坚决遏制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回潮,为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办第三届亚青会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在此 市城管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 请共同维护 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 共创文明城市 市民群众若发现相关违法违章行为 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举报 来源:局执法一科 编辑:钟夏汝 审核:许文生、吴玉莲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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