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严格设置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预警和监测,现就在全市范围内严格设置使用“场所码”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是“粤康码”系统为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生成的专有二维码,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场所码”,即完成健康码、行程卡双重核验。 二、即日起,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应严格设置使用“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码必验。 三、未设置“场所码”的场所,请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完成“场所码”的注册,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并落实使用。 四、本通告所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物流园区、货运站场、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住宿场所、会展场所、旅游场所、文化娱乐体育场所、酒店宾馆(民宿公寓)、“两站一码头一服务区”、宗教场所、住宅小区、写字楼、建筑工地、工厂企业以及服务和接待场所(如金融网点、运营商营业厅、美容美发、棋牌室、网吧、桑拿按摩头疗洗脚店)等。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时,主动扫码登记,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 “场所码”注册和使用教程 请扫描二维码: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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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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