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形成规划方案,正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要求,到2035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区县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 《方案》指出: 1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汕头城市发展,系统建设海绵城市,修复人水和谐关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排水系统效能,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缓解城市缺水困扰,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居生活品质。 2 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综合采用多种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3 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 到 2030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5 到2035年,所有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保障生态安全方面 根据《方案》: 为保障生态安全,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扩张,延续“沿江、向海、拥湾发展”的城乡空间发展脉络,构建“山水田城海岛”的美丽国土格局,凸显“三江四脉,五湾一岛”的自然山水格局特色。 落实汕头市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规划全市形成以山体为屏,以水系为脉,以良田为斑的“一带三廊四屏一岛”、陆域-流域-海域协同治理的生态保护格局。 水安全保障规划方面 《方案》提出: 外部防洪体系规划要求到2035年,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南澳县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要进行堤防提标改造;提标、新建水闸;扩建、新建排涝泵站;提升内河涌排水能力;雨水管渠新建改建;海绵设施源头调蓄;内涝积水点“一点一策”;蓄排平衡建立调蓄空间。其中,针对汕头市市域范围内84个内涝积水点进行“一点一策”方案编制,其中中心城区共75个内涝积水点,澄海区有4个内涝积水点,潮阳区2个,潮南区3个。 来源 | 汕头融媒集团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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