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情况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59年,隶属于汕头市教育局,位于汕头市陵海一巷1号,是一所面向粤东地区听障儿童、少年实施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寄宿学校,也是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特殊教育学校。汕头市聋哑学校创新教育培养模式,走艺术特色之路,扬素质教育之帆,通过在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艺术教育、初级职业技术教育等板块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形成了和谐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办学宗旨 一切为了聋生,以全面提高聋生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服务宗旨。 三、办学方式 汕头市聋哑学校实施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十五年学制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初中及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校在文化课的基础上安排了十几类特色课程,学生在校期间亦可学习一些初级技能。 四、毕业去向 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书本费,初中毕业考核合格后可以进入学校高中部就读,高中毕业后统一指导学生报考高等院校。 五、招生范围 面向全省各市招生,汕头市(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生源优先录取,外市生源择优录取。 六、招生对象 1.学前语言康复班 招收2015年8月31日后出生,年龄七周岁以下的聋幼儿。 2.小学一年级学生 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7——10周岁的听力障碍的儿童。(九周岁以下只招收走读生)。 3.初中一年级学生 招收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十四周岁听力障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高中一年级学生 招收听力障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方式 1. 自本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家长可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凡符合条件的聋人都可报名; 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聋生户口簿复印件1份(需复印户口簿中户主、报名聋生相关页面内容); (2)聋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初中和高中的聋生需上缴聋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聋生出生证复印件1份; (4)聋生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5)聋生一寸照片4张。 3. 符合条件的聋生在收到通知后需到学校进行入学评估; 4.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54—88555626 联系人: 林老师 18688010787 5.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陵海路一巷1号 汕头市聋哑学校 6.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 宣传视频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355386986485874688 编辑:宋姣 审核:蔡泽明 来源:广东省汕头市聋哑学校 直接点击,阅读更多 ● 工作动态 ●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第一届公益助残直播电商特训营困难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困难白内障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市残联领导入户慰问困难残疾人群众残疾人文化进家庭 “五个一”项目庆祝国际盲人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民法典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圆满结业保健按摩技能培训提高班“关爱残疾人” 志愿服务省残疾人美术作品大赛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调研指导辅助器具粤东区域中心创建培育工作残疾儿童矫形器免费适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检查党组(扩大)会议我市参加“众创杯”公益赛获佳绩爱国卫生运动辅助器具适配上门服务 ● 助残扶残 ●残疾分类和等级汕头市评残办证绿色通道指引汕头市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流程指引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法院如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答应赠与残疾人又反悔《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残疾人就业需平等对待视力残疾的预防地面与轮椅之间的转移——正上式地面与轮椅之间的转移——背上式家庭环境适老化改造如何适应调好的助听器假肢接受腔、内衬套的护理知识残疾人证问题集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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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