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App下载

蓝色河畔

蓝色河畔 首页 汕头新闻 汕头税务 查看内容

举例说明:2022年第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2022-4-19 15:07|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9886| 评论:0

摘要: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那么,2022年第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我们一起来学习↓
mpvideo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344220654172307457

  今年第一季度,仍延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举例说明: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由于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仍执行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因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0.6万元。

往期回顾

  • 权威解读: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新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 税务讲堂开讲啦!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汕头市缴费人 莫慌!您关心的最新社保热点问题看这里



热点问答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征收后,申报缴费应注意什么?




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