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汕头市保障性 租赁住房认定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 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2〕5 号)文件精神,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兑现支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和人士积极提出修改意见,请于4月23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径向我局住房保障科反映。(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406;邮箱:zjj_zbk@163.com) 特此公告。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13日 附件:《汕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表(样张)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