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致敬·传承 ——沉痛悼念2021年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法院干警 编者按: 清明已至,松柏葱郁,大地肃穆。人民法院报总编室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推出纪念专版,深切缅怀去年以来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法院干警。 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周春梅、滕启刚、鲍卫忠等人民法院干警,发扬“功成不必在我”的奉献精神,践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谱写出一曲曲壮丽的生命赞歌,他们是千千万万法院人坚守初心、担当奉献的真实写照。 缅怀是为了更好地前行,传承才是最好的纪念。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让我们把无限追思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周春梅 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因多次拒绝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她被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被全国妇联追授“全国三八红旗手”,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央视总台评选为“2021年度法治人物”,被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评选为“新时代‘双百政法英模’”,被中共湖南省委追授“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被湖南省妇联追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同事感言: 周春梅的血不会白流,她的文书、事迹和春梅精神早已镌刻于法院人的血脉和灵魂,法不能向不法退让,我们将以周春梅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排除干扰、坚持公正司法。 冯国生 生前系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1年7月3日凌晨,冯国生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5岁。2021年9月,冯国生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授“河北省优秀法官”称号。2021年12月,被中共廊坊市委追授廊坊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同事感言: 冯国生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初心使命,在他25年的审判生涯中,审理过大小案件逾2000件,从未出现过任何因判决不公引起的上访投诉事件。他用生命和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用青春和热血抒写对司法事业的热爱。 张利春 生前系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9月27日,张利春同志在下乡扶贫的河曲县刘家塔镇前大洼村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11月8日去世,年仅50岁。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带领的扶贫工作队多次被评为模范单位、先进集体,他所帮扶的贫困村实现全面脱贫。张利春同志的先进事迹受到山西省、忻州市领导多次批示,被追授为“山西省法院先进个人”。 同事感言: 张利春同志连续四年多奋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吃苦耐劳,义无反顾,担当奉献。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他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法院干警的初心使命。 滕启刚 生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6月4日,滕启刚同志突发疾病去世,年仅57岁。他被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被中共辽宁省委追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被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办追授“辽宁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 同事感言: 滕启刚的生命长度虽短,但宽度很深。为了捍卫公平正义,他宵衣旰食、“斤斤计较”、孜孜以求,就为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尘埃尽散,云开月明。为了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他走街进户,用情调解,不遗余力。他的一生都在燃烧他的炽爱,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激励我们在司法征程中更加弘毅担当、坚毅前行。 林有强 生前系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李千户人民法庭庭长。1995年2月进入铁岭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15年12月任李千户法庭庭长。2021年3月4日,在院工作期间因为急性心后壁梗死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5岁。 同事感言: 林有强是我审判生涯的第一任老师,我的师父。他带着我参与庭审,我把他说的话全记在本子上;他一遍遍修改我的判决,告诉我文书怎么写才会既翔实又突出;他载着我们去法庭,开过一条条垅,一座座山,笑着说麦苗渐绿,时光飞逝;待我小有所成,他与我讨论案件,争执得脸红脖子粗……他是位优秀的法官,是位优秀的领路人。愿岁月可回首,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杨增超 生前系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2021年9月8日,在赴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省办理执行案件途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37岁。去世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其个人二等功,江苏省文明办追授其“江苏好人”,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总工会、徐州经开区党工委追授其“优秀共产党员”“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同事感言: 杨增超同志用感恩挚爱回报祖国大地,用扎实业绩应答时代考卷,用绚烂韶华辉映共产党人的使命初心。纪念他最好的方式,是把他的接力棒接过来,把他手上公正的火炬传下去,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让公平正义之光举得更高、燃得更亮、照得更远。 刁志岭 生前系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2月8日上午,刁志岭同志在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时,突然晕倒,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6岁。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等荣誉。近日被中共亳州市委追授为“亳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同事感言: 刁志岭法官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了35年,一直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有难啃的案件他带头办理,遇到荣誉他主动让给同事。对法官职业,他满怀敬畏;对审判工作,他满怀热情;对人民群众,他满怀热情。他虽平凡但伟大,为我们树立了应学、可学的榜样。 尚林晓 生前系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2021年9月27日7时30分,尚林晓在协助执行案件时,被丧心病狂的被执行人余某某持刀残忍杀害,年仅32岁。在镇平县人民法院工作的5年时间里,尚林晓立足本职岗位,勤勉敬业,参与各类执行活动720余次,协助拘留180余人,协助执结案件1200余件。去世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二等功。 同事感言: 斯人已逝,浩气长存。尚林晓以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用熊熊的生命之火刻画了信仰的模样。32岁的他,把青春与生命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筑起了捍卫公平正义的法治丰碑,引领着我们这些法治道路上的同行者不忘来路,铿锵前行。 田红飞 生前系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2021年6月26日,在前往晋城人民法庭检查工作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7月2日去世,终年52岁。云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其“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二等功,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三等功,中共晋宁区委追授“晋宁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三等功,中共晋宁区委、晋宁区人民政府授予“美丽晋宁人”荣誉称号。 同事感言: 田红飞时刻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入每个案件中,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用自己的初心交出了一份份优异的答卷。 鲍卫忠 (佤族) 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1年10月21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去世,年仅45岁。云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其为“云南省政法英模”,中共临沧市委、沧源县委分别追授其为全市、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临沧市文明委评其为“感动临沧2021年度人物”。 同事感言: 鲍卫忠同志凭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司法事业的执着热爱,在执行岗位上为边疆民族地方的法治建设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谱写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诚赞歌。他是同事眼里敢啃“硬骨头”、勇挑“重担子”的“执行先锋”,是把每一起执行案件都办到群众心里的“正义鲍公”。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 濠江法院 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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