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纪胜利,1978年出生,现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任执行指挥中心主任),一级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官。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314886655662456835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副庭长,从普通基层法官成长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模范法官”,纪胜利心中始终有一个不灭的信念:群众利益大过天。 从秦岭南麓到秦岭北麓,他常常背着国徽,拿着横幅,跋山涉水,在广大群众中开展巡回办案和普法宣传活动。他不断创新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思路,探索维权的新方法、新途径。他上门开庭,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联系免费的法律援助,设法减免缓诉讼费。他将儿女都不管的老母亲送到敬老院生活。他在参加工作之初,将仅有的3000元积蓄交给受伤的孩子(原告)父母治疗伤病。他给聋哑女孩联系学校,给被遗弃在法庭的智障男孩打来饭菜,并劝解他的父母重归于好。他那司法为民的脚步踏遍了秦岭大山的最深处,访遍了秦岭脚下的乡村。 “作为一个法官,良知是最重要的。真正把老百姓的难题解决了,是我最大的心愿。”纪胜利说。 办案多年,纪胜利始终坚持学习并撰写了多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有30余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在各类论坛及讨论会上获奖,有7篇论文在最高人民法院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获奖。同时,他还担任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硕士生实务导师,参加了20多次校园巡回审判、10余个法治讲座,5000余名大学生从中受益。他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授予“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我很幸运成为一名法官,我也将继续立足本职岗位,做群众的‘知心人’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纪胜利说。 内容来自: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