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3月14日,我市举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授牌活动,34家企业受到表彰。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据介绍,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主动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法定要求得到全面落实;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高于法定要求措施得到有效推广;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获得感不断增强;放心消费的文化逐步形成,消费观念更加科学正确,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据悉,此次活动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办。活动中,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向企业宣传开展放心消费公开承诺的意义,希望行业协会、企业严格自律,公平参与竞争,自觉维护我市消费市场秩序,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加实惠价廉、便捷优质的购物体验,共同营造我市公平、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编辑:林俊龙 校对:翁夏 审核:陈群 来源:汕头橄榄台(记者:郭丹 袁笙)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