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涉侨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设立了“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并调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涉侨审判合议庭”,实现了涉侨案件“审理集中化、审判管理归口化、承办法官专业化、裁判尺度统一化”。 打造涉侨审判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都能到场的案件,在立案后即时调解或审理;对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直接制作调解书并当庭送达;对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判决,切实提高执行效能,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合法权益。 完善“互联网+涉侨纠纷”机制。充分依托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缴费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网络视频庭审、电子送达法律文书,为身处海外的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降低诉讼成本。 发挥涉侨特邀调解员能动作用。深挖社会解纷潜力,从县侨联、各镇(区)涉侨联络人中及侨眷、侨属中选聘特邀调解员,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侨情侨意的优势,参与涉侨案件的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工作,办理诉调衔接相关事宜。 县法院领导带队到县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商议涉侨纠纷化解工作相关事宜 加强对涉侨民事案件的监督。将涉侨案件列入院、庭长监督案件范围,对涉侨民事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 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做好涉侨案件归口审理的政策解读和公示告知,充分尊重当事人知情权。运用法院新媒体平台,宣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接下来,我院将按照党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立足侨乡优势,切实加强涉侨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为汕头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