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来源 行政审判庭 近日,金平法院法官到当事人家中现场办案,成功化解一起不予认定工伤保险资格的行政案件。 该案原告柯某宏因不服被告澄海区人社局、澄海区政府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及行政复议,起诉到金平法院。主办人洪法官在审理期间,积极与原告柯某宏沟通,深入了解原告诉求,交谈中了解到原告是一名退伍军人,精神残疾,没有配偶,双亲年迈,以打零工为生,经济困难。洪法官结合案件特殊情形,主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共同帮扶原告,让其感受政府温暖及司法关怀。澄海区政府也大力支持,多方筹集慰问金,共同帮扶原告。 考虑到原告家住潮南区峡山街道,其父亲已八十岁高龄,往返法院不便,2月24日上午,洪法官带领审判团队,与澄海区司法局局长蔡伟河一行来到原告家中,慰问原告及其父亲,并送上慰问金5000元。“好政府!好法院!”原告父亲多次由衷说道。在主办人情与理的感化下,原告父亲及原告主动当场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该案圆满化解。 我院行政庭秉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原则,大力推行行政和解,对涉民生案件推行快办快调快审。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鼓励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协调工作,妥善解决行政纷争。我院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办好案件同时,把司法的温暖传递到当事人心中。 文稿:行政审判庭 郭艳春 摄影:审管办 辛 钢 责任编审:曾 琳 转载请注明来自“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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