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我市将设立市医保中心,并于3月7日起正式承接受理医保经办业务”的消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这对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有什么影响呢?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文进行答疑解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明确,2022年3月1日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向社保部门申请,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向医保部门申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政策,市民应进入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动态资讯应关注“汕头社保”微信订阅号,网上业务应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在“热门服务”里点“社保”一栏进入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政策,市民应进入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动态资讯应关注“汕头医保”微信订阅号。值得注意的是,汕头社保局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将于2022年2月26日起关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温馨提醒,社保、医保窗口、电话分开设立,市民办理医保业务请不要走错门。社保窗口保持不变 医保窗口请看这 编辑:李浩田 校对:杜卫、许维林 审核:陈群 来源:汕头橄榄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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