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切实提高办税效率,自2022年3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外砂街道办税服务厅(仅保留现有自助办税终端)。原咨询电话0754-85790150暂停使用。 请您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如需到厅,请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办税服务厅整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长平东路办税服务厅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联系电话:0754-88892954;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厅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北门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大厅及3楼东大厅10-13号窗口,联系电话:0754-88489827。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汕头市缴费人 莫慌!您关心的最新社保热点问题看这里 热点问答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征收后,申报缴费应注意什么? 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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