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e懂”第八期课程——《纳税信用修复扩围啦!》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1年第31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起,纳税信用修复再扩围,新增五种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税e懂的这一期课程,小税要带你一起了解一下本次新增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240986502283444231 逢周五推出新一期课程 敬请期待 下期预告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 2月18日 与您不见不散 往期课程 《国有土地出让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事项介绍》 《日常开具和使用机动车发票有五大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讲解 《支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如何在手机端缴纳城乡医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汕头市缴费人 莫慌!您关心的最新社保热点问题看这里 热点问答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征收后,申报缴费应注意什么? 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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