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纵深推进“铁拳2号”查处“摩电”交通违法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持续加强对黄河金环、黄河庐山等高架桥周边重点路口的定点指挥疏导,及时查处“摩电”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疏堵保畅。 今天上午,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来到金环黄河路口高架桥上桥匝道口处,指挥引导摩托车、非机动车靠右侧辅道通行,同时加强机动巡逻,及时对“闯禁行”上高架桥的摩托车、非机动车予以劝离,切实维护黄河路高架桥交通秩序。 针对一些“摩电”违法上桥通行的情况,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黄河路高架桥的下桥处(黄河庐山路口)设卡,及时查处“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9时50分左右,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沿黄河路高架桥自西向东行驶至黄河庐山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摩托车是禁止上高架桥行驶的,每个上高架桥的匝道口都挂有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禁行等标志标牌,你没有看见吗?”执勤民警质问驾驶员。“没注意到,没注意到……我以后懂了。”驾驶员表示通过交警的教育,他深深意识到其行为存在的危险性,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标志标线行驶。 不到10分钟,便有多辆摩托车违法上黄河路高架桥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有关规定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规定,分别对这些驾驶员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一男子骑行一辆共享电单车在黄河路高架桥上穿梭,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下。“快速路汽车行驶的速度是比较快的,你骑行一辆电单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在高架桥上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勤民警对违法骑行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电单车骑行上高架桥的危险性。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对违法骑行者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 蜀黍有话说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黄河路高架桥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上桥。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可通过桥下辅道通行。请广大市民配合交警蜀黍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啪!啪!”男子遇交警查车,当场自扇耳光为哪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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