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100个先进集体、20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院刑事审判庭获“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18年以来,我院刑事审判庭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自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受理审结涉黑案件3宗37人、涉恶案件11宗29人。其中, 2019年妥善审结被告人陈旭等3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各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首要分子陈旭被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社会反映良好。在对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监禁刑的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在审结的14宗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判决财产刑近4000万元,包括有 1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财产刑已执行到位3815.36万元,执行到位率近99.38%。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不断拓宽举报渠道,深化线索摸排,至今共受理办结10条线索,其中1条线索系该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自行摸排发现,经区扫黑办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成功破获一涉黑组织犯罪。除此之外,该庭针对具体个案及时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2篇,大力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时有效整治存在问题,也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资源,多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配合汕头电视台录制《打开案卷》节目,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报道宣传,拍摄完成扫黑除恶专题视频短片,围绕扫黑除恶主题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活动。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务求实现常治长效,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nd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所有,欢迎转发并注明出处,修改、改编本公众号内容需版权人同意。 |
2014-06-23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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