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筑牢公正廉洁司法思想防线,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6月7日下午,南澳县检察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会。县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瑞洲作主题宣讲,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了会议。 宣讲会上,郑瑞洲同志为检察人员详细讲解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通报了全院干警记录报告的相关情况,并就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提出要求。 郑瑞洲同志强调,落实“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各项要求,全面、如实、及时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推动检察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