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盼切的问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2021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加大对涉诉信访、涉民生、小标的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十分感谢濠江法院执行局这么快就帮我追回我的工资。”接过濠江法院工作人员递给陈某某的工资支票,陈某某很是开心的说道。 陈某某是濠江法院(2021)粤0512执458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她原是汕头市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但其入职后,公司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致使陈某某离职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陈某某故向汕头市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6月18日裁定汕头市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某经济补偿金8500元、失业保险金2790元,共计11290元。裁决书送达后,汕头市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却迟迟没有履行,无奈,陈某某于2021年12月6日向濠江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 濠江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同日立案。案件送达执行部门后,执行法官立刻开展行动,12月6日对汕头市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产开展网络查控,12月7日冻结了公司账户相应的执行款。公司账户被冻结,公司逼于无奈,主动联系到法院主办法官,表示愿意到法院缴纳执行款,请求法院及时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12月9日,某投资公司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11290元和执行费,濠江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公司账户的冻结手续。从立案执行,到公司缴款,执行法官仅仅用了4天时间就将执行款执行到位,为申请人追回欠薪。 濠江法院高度重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积极发挥执行职能,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解决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濠江法院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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