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扶贫工作要求,我市从2017年起,全面开展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至2019年,我市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8500万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逾万人次,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了后顾之忧,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学生毕业三年内可只还利息,毕业三年后开始偿还本息。贷款期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毕业后可提前偿还),最长不超过20年。 2020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障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获得助学贷款,享受公平、公正的高等教育。 任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学生、高中阶段获国家助学金或经高中阶段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通过学校提交预申请(仅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完成预申请,预申请不是申请贷款,只是为学生和家长办理贷款时简化手续的一项便民措施)。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正式申请贷款时直接进入贷款办理环节,凭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共同借款人到区县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办理。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持办理回执到就读高校报名入读,由高校录入系统即可。预申请后不申请贷款的学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对入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可向所在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咨询,或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祝广大学生学业进步!祝家长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汕头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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