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疑点重重!一起强奸案,怎么仅仅因为嫌疑人否认,不去调查搜集其他证据,就这样简简单单将人放了呢?” 这是江苏苏州检察机关在检察监督中发现的一起“有案不立”错误案件。和寻常不同,发现这条线索不是因为当事人申诉举报,也不是因为阅卷评查,而是来自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数据碰撞对比。通过对线索的核查,检察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这只是全国政法机关智能化建设的一个缩影,通过政法单位间数据共享整治顽瘴痼疾的做法,正在各地“遍地开花”。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中央政法委针对执法司法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以科技的力量,加强各政法单位间配合制约,努力铲除滋生顽疾的土壤。 各地根据《指导意见》加强数据共享、完善监督平台,排查认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一批“关系案”“人情案”浮出水面,一批违纪违法干警依纪依法受到处理。 数据共享促进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了监督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来执行规定、纪律,不会给某件事搞例外,更不会给某个人搞特殊,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铁的规矩有铁的执行力。不少地方迅速落实《指导意见》,打破数据壁垒,将执法司法案件办理流程、标准嵌入办案系统,强化节点监督、错误预警、信息对比筛查等功能,建立案件全周期数字化智能监管模式,大大提升了监督效能。 ——在公安机关,智能化系统把守着办案各流程时限的“红线”,超过期限的行为会被自动相应归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监督范畴,让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难以藏身。 ——在检察院,数据的共享让案件从前端刑事立案到末端刑罚执行的每个环节,都能一目了然地纳入法律监督的视野,通过加强数据归集碰撞、对比分析,提高法律监督效能。 ——在法院,离任法官信息库和在职法官近亲属信息库与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一旦出现离任法官或在职法官近亲属违反禁业规定代理案件等情形,系统就会自动预警提示。 ——在监狱,服刑人员日常管理、计分考核、岗位工种安排、减刑假释呈报等监狱执法管理全部纳入智能化系统的监督范畴,一旦被系统认定为反常,就会触发风险预警。 不少地方还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查询机制,发现查处了一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违纪违法问题。 智能化建设促进公开透明,健全了阳光执法司法机制 借助互联网平台,让打官司、办事情更加公开透明,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依法有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创新推出更多政法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以“开前门”实现“堵后门”,从源头上杜绝顽瘴痼疾的产生。 ——最高法的“中国移动微法院”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在这个世界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上,能够实现移动诉讼服务“一网通办、一站全办”,具有网上立案、多元调解、网上送达、线上质证、移动庭审、见证执行、司法公开等核心功能,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诉讼服务。 ——最高检的“律师网上阅卷系统”正在向全国推广,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检察机关依托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公安部正在推动各地构建更加便捷、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越来越多的地方将执法动态推送到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接受案件当事人查询、投诉和监督。 ——司法部积极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公证业务备案查询平台、全国公证在线申办平台等建设,着力打造电子公证书、公证摇号系统、远程视频公证系统等服务应用或产品,促进传统公证业务向信息化转型,推动公证服务从线下向线上转变,拓展创新新型公证业务。 智能化建设促进系统集成,提升了治理水平 借助互联网场景应用拓展,能够让海量的数据碎片描绘出社会的概况全貌,最大限度地反映出客观真实,为社会治理提供重要支撑。《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对政法单位执法司法业务数据的全面管理,建立集预测预警、研判分析、协同处置、对外发布与解读为一体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机制。 贵州、江苏、浙江、甘肃等地根据《指导意见》率先探索政法各单位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数据共享责任,细化数据使用权限,有序深入推进政法业务数据依法、安全、充分共享,并汇聚形成支撑市域智治数据池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效能的提高也正在逐步显现—— 在这些地方,数据实时共享正在为实战决策服务。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积累了大量详实的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办案流程等数据,源源不断地为科学研判社会治安形势、提出社会治理建议提供全面、丰富、科学、有效的依据;同时通过海量信息数据掌握当地社会治安规律、趋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和实施更具针对性的举措,把大量繁杂孤立的数据信息转化成了加强治安防范、打击刑事犯罪、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战斗力。 智能化建设与政法工作的深度融合,是科技发展的应然之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大势所趋。在现代科技的助力下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对顽疾的常治长效,必将有力保障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政法工作智能化的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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