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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深化改革破解项目用地“落地难”和“落地慢”
汕头信息 2021-12-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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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省政府办公厅指导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主办的“放权改革 就地办事”故事案例征集活动已进入网络投票环节投票通道已正式开启!!!汕头共有6个案例入选11月24日开始市民朋友们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或者通过微信扫描下 ...




由省政府办公厅指导

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主办的

“放权改革 就地办事”故事案例征集活动

已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投票通道已正式开启!!!>

汕头共有6个案例入选
11月24日开始市民朋友们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或者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南方+二维码入口投上宝贵的一票!!


改革案例介绍 ④

改革事项:用地用林审批权限


省级用地用林审批权限委托地级市实施,是广东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项目用地“落地难”和“落地慢”问题,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的实际举措。汕头市高站位推动、高标准落实,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明责任、定规则、抓培训、严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实现审批提速3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明确目标要求。按照省工作部署以及省管职权委托实施“接得住、管得好”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题部署会,成立市级承接建设用地报批省级权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每项工作进行针对性的部署和要求,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出台汕头市承接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工作方案,明晰了市政府与区县政府、市直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审批流程,以及规范审批印章、便笺使用的规定。印发承接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工作职责的通知,明晰了市自然资源局业务科室之间、市局与各区县局之间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等。确保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理顺程序,规范实施,减少推诿,保障用地报批的规范实施。

二、对照目标任务,坚持三个原则

围绕“放管服”改革的核心思想,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予以研究,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进一步对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进行完善。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对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必须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后方可申请征地。市自然资源部门紧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对有关精神进行学习,编制了《项目征收土地的申请》模板,印发各区县人民政府执行,确保省级用地审批权限依法依规运行。

(二)坚持高效保质原则。依托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按照省提出“全省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申办、实时流转、后台并联审批”的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各单位用地报批审查审核时限进行了优化明确,在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审核时限上,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会审时限为4个工作日,补正会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各类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各业务科室应即办完成会审工作。

(三)坚持保障重点原则。汕头市以重大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为主线,在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的前提下,对重点项目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及早梳理难点赌点,指导项目高质量组件,全力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环保、能源、水利等各类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提高审批效能,推动项目落地

(一)积极协调。在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年度指标逐年减少情况下,将有限指标用于最为迫切的批次和项目上,提高指标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指导全市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挣”取更多用地指标;针对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水田问题,及时协调业主单位会同所在区政府协商解决水田储备指标问题,积极向省预购;通过定期汇总情况,敦促各区抓好工作进度,及时化解存在问题,有序开展用地报批工作。自省级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以来,全市已有178个批次、22637亩的用地报批件通过市政府审批,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批复,审批时效大幅提高,有效保障了汕北大道澄海段、虎头山隧道、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广东500KV澄海输变电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环保、能源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实现了严格把关、高效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优化流程。积极指导用地单位准备好申请材料,确保递文申请办理事项时顺利无阻,确保不因流程上的问题而造成办文时间的浪费,从而进一步地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间,特别是用地报批、用地预审、“三旧”改造等行政职权调整,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相关审批事项较之前提速30%以上。以亚青会场馆暨汕大东校区为例,该批次涉及使用未利用地664亩,属省级用地审批权限,如需报省政府批准用地,需经历区县组卷、市局审查、市政府审核、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审批、缴交规费6个环节。省级用地审批权限委托市政府实施后,市政府即可批准用地,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审批环节(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审批),该批次2019年5月上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后,2019年6月市政府批准同意用地,高效保障了亚青会场馆暨汕大东校区的用地需求。

(三)靠前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林地审批效率,自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印发实施以来,通过聚焦重大重点项目用林服务,以重大重点项目用林报批为主线,争取更多定额指标,全力保障交通基础能源设施、产业园区、环保等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用林需求。对重点项目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及早梳理难点赌点,指导项目高质量组件。目前,全市已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66宗,使用林地面积156.7878公顷;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55宗,合计4249.5025万元;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1宗。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四、优化监管措施,实现阳光审批

推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在线监管,确保过程可查、结果可控、违规可究。实行对口指导,对接包干负责,对力量薄弱的区县抽派业务骨干蹲点指导。在此基础上,率先制定了《汕头市承接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省级权责事项的实施方案》和《汕头市承接审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项目的实施方案》,建立内部限时会审制度和委托市林科所等技术单位的专业技术服务审查机制,压实县级现场查验责任,提高县级审核质量,全面提升用林报批工作效能、报件质量和能力水平,及时做好现场查验、被用地村居公示、批后“双公示”等流程及监管工作。



下来,汕头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省放权改革工作部署,聚焦新时代汕头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规范管理,稳健实施,朝着管得好、质量高、可持续的目标迈进。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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