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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食品药品经营者,有封公开信待查收
汕头信息 2021-12-2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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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致食品药品经营者的公开信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于常态化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药 ...



致食品药品经营者的公开信

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于常态化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务必做好以下事项:

1、各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四强化一提倡”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强化顾客流量管控、强化场所的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2、餐饮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潮南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提醒函》的要求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管理、用餐人员体温检测、环境卫生防疫、就餐过程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

3、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顾客进门测体温、戴口罩、扫粤康码;严格落实发热药购买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店铺显眼位置张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药品目录》和所在地《疫情防控三人小组名单》。

4、所有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已外出的,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5、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从业人员返汕后,要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6、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7、出入商超、影院、餐厅、娱乐场所、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测温扫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8、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来源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欧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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