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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到底,不胜不休!潮南区追回外逃人员38人
汕头信息 2021-11-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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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9日上午,潮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潮南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潮南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1年10月,全区共追回 ...






     11月19日上午,潮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潮南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潮南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1年10月,全区共追回外逃人员38人。其中,2018年1月区监委成立后,追逃追赃成果显著,追回外逃人员37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6人,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防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大起底以来,新增外逃人员1人,已成功追回,外逃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完善机制

追逃追赃“一盘棋”推动

     要织密追逃追赃的“天网”,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是关键一环。近年来,潮南区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追逃追赃工作。2019年4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2020年4月,经区委编委同意,区纪委监委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明确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之下,潮南区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发挥专长、团结协作、合力攻坚,不仅令追逃追赃领域原本分散的职能和力量聚指成拳,也构建起办案单位抓主办、成员单位强化协同、外逃人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全区追逃追赃“内外一张网、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如在遏制腐败蔓延上,潮南区监委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一手抓组织协调,一手抓个案突破,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区委组织部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制度,筑牢防逃堤坝;区公安分局在技术调查、情报信息、人员抓捕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在法律政策解读、审查起诉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时提出法律适用意见。

     为推动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潮南区还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和分类处置制度,认真落实“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对策”工作机制,明确追逃重点,强化统筹协调。至2021年10月,开展个案会商20场次,持续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取得实效。

攻坚克难

追逃与促投两手抓两促进

     根据中央追逃办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天网行动”安排,潮南区建立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2018年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追逃追赃工作范畴,结合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该区外逃人员进行大起底、再核实,全面摸清底数,共排查上报追逃对象37名,截至目前,已成功追回35名,完成该区大起底追逃总数的94.59%。

     2020年3月22日,潜逃5年、涉嫌职务犯罪的潮南区胪岗镇泗和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周修辉在追逃攻势和疫情防控的压力下选择主动投案。这是潮南区把握形势、攻坚克难推动追逃追赃工作的其中一张“成绩单”。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潮南区集中研判形势、深入分析难点,将疫情防控与追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一人一案”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底线。疫情以来,共成功追回外逃人员5人。

     聚焦重点专班追逃,是潮南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地、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资产等突出问题,成立“涉土”专班全力追捕,2018年大起底以来,共清理涉土案件外逃追捕对象29人,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专班”“一人一追逃方案”要求,协调区公安部门做好信息采集和缉捕攻坚工作。2018年至2021年,共追回涉土外逃人员28人。强力震慑之下,该区土地管理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如何借助科技力量精准追逃?针对个别外逃人员一直不与他人联系、不露踪迹的情况,潮南区充分借助“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结合外逃人员涉嫌的违法事实、年龄结构、性格特点、工作能力、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条件综合研判,推动外逃人员的发现、追踪、锁定、抓捕等工作。如区监委强化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运用“大数据”精准确定缉捕方向,全力挖掘轨迹线索,于2021年11月12日,成功追回外逃近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郭伟杰。

标本兼治

法治思维贯穿追逃追赃全过程

     法治思维,贯穿于潮南区推进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的全过程。区监委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等,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依法保障外逃人员合法权益。

     同时,探索完善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在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过程中,根据个案特点,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沟通衔接,对案件定性、追诉期限、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依法审慎调查取证,确保程序合法、证据有效。

     既保证严格依法,又体现宽严相济。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为依据,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对外逃人员主动投案的法律适用沟通机制,针对外逃人员的具体情况,集中研判劝投有利条件,综合考量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争取宽大处理,对促成外逃人员主动投案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9年8月28日,在汕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下,区监委加大劝投力度,促使于2014年11月14日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周马文回国投案自首,该犯罪嫌疑人是2018年大起底以来,汕头市追回的首例出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周马文的成功归案,彰显了潮南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对外逃人员形成强力震慑。

     既要“织网”,也要“筑坝”。潮南区坚持追逃和防逃并举,关口前移、预防在先,督促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的理念,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的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针对该区外逃人员多为村(社区)干部的客观实际,由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两委”正职的证件集中保管,严格审批,将防逃触角延伸到村(社区),进一步筑起防逃“堤坝”。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则做到审查调查与防逃措施同部署、同落实。

     筑牢思想的“堤坝”同样重要。区监委在追逃防逃和纪法教育上坚持警钟长鸣,按内外有别、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的原则,充分运用追逃典型案例“活教材”,把廉政课堂“搬进”庭审现场,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此外,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手段,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持续营造追逃防逃追赃“永远在路上”的舆论氛围。




来源 | 潮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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