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NAN 2020 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检察机关绝不手软 快讯 2020年02月14日 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法分子却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购口罩等医疗用品的心理,动起了歪心眼儿,以出售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牟取不义之财,检察机关绝不姑息!2月14日,潮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快审快捕三宗涉疫情违法犯罪。 案件一 2020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宏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组织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李某付支付口罩款人民币6300元。犯罪嫌疑人郑某宏在收到转账后便将李某付微信拉黑。 案件二 犯罪嫌疑人薛某豪在疫情爆发后,觉得有利可图,想倒卖口罩从中赚取差价,在明知自己没有现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订单并将被害人的货款占为己有。2020年2月1日0时许,被害人张某佩在“闲鱼”软件上看到犯罪嫌疑人薛某豪在售卖口罩,便添加对方微信进行购买,先后分两次向对方转账6000元,薛某豪在收到转账后便将张某佩微信拉黑。后犯罪嫌疑人薛某豪通过“闲鱼”软件,采取同样手段以卖口罩为理由分别骗取二被害人人民币850元和2600元。 案件三 2020年1月23日至3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守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组织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金某、许某彬等9名被害人口罩款共计94845元。 疫情发生以来,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充分了解本辖区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及时通报查办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上述案件发生后,我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侦查机关于2月14日提请我院批准逮捕该三宗案件犯罪嫌疑人,我院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承办,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捕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利法治环境。由于提前介入工作细致到位,本案在受理当天便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分子形成了震慑,有效维护我区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 向所有一线抗疫勇士致敬! 新浪微博:@潮南检察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