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龙湖区纪委监委在2018年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为方便大家监督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以下3类人员 请速举报 1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群众闹事等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 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等失职失责问题 ◆ ◆ ◆ ◆ ◆ 区纪委监委将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 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 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 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 从严从快处理 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12388 0754-88263777 『来信举报』 龙湖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 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积极监督举报 对如实反映的问题 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哦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