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带领调研组到汕头市检察院,就我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座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陈少波、省法院常务副院长钟健平、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等领导参加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受彭章波检察长委托,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瑛向调研组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与会的我市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一线办案检察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作交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 罗娟副主任对我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实做优民事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水平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强对各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保证以民法典为基础的民事法律规范统一正确实施。 二是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自我加压,以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三是要以精准监督和类案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开展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监督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的专业能力建设,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为汕头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往期精彩回顾 温湛滨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让企业真切感受到发展的春天来了! 政法动态|汕头澄海:整治摩电从“头”做起 重磅!广东官宣:这些人免费接种HPV疫苗! 我为群众办实事|汕头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 百年党史|长征中红军吃什么? 市域社会治理系列访谈(5)|汕大精神卫生中心:关注校园心理健康 您点的每个赞,都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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