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整治工作成果公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盯查纠整改目标任务,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为重点,着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方面 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召开2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2场警示教育大会。落实“六必谈”“全覆盖”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分层级开展3轮谈心谈话。把整治顽瘴痼疾“6+1+1”内容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干警开展3轮自查填报,对干警自查报告的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呈报核查,并实行双主官审签。 二、组织查处方面 2、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在教育整顿办增设扫黑除恶专班,对2018年以来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认定的涉恶集团犯罪案件开展全面倒查,尚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也没有上级督办、交办线索。 3、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本院2018年以来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和判决无罪五类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共102件次,经评查,上述案件处理适当、正确,个别案件在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瑕疵,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4、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8件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回头看”,尚未发现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5、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重点案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问题案件、瑕疵案件,均已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予以监督纠正。 6、智能化数据排查利用检察业务系统,排查出2018年至2020年办理的各类案件405件,尚未发现办案有违纪违法情况。 7、队伍建设巡查积极配合县委教育整顿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全面客观汇报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对巡查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逐项落实整改。 三、专项整治方面 2、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对本院干警及其家属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在县委教整办牵头下对结果作进一步甄别认定,尚未发现违规情形。开展“家访”活动,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在各环节形成长效查核和管理机制。 3、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全面核查1990年以来办理的19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未发现干警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情况。对核查出来的问题案件、瑕疵案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予以监督纠正。 4、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开展评查,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本院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取保候审和当事人申请立案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案件进行核查,尚未发现干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5、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组织退休人员报告退休后从业情况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商请司法行政机关对本院离职人员是否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从事律师及相关代理业务等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尚未发现有退休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6、整治检察系统其他突出问题一是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专项整治,尚未发现存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审未审、“够罪即捕”(无社会危险性)及不需要继续羁押而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形。二是开展“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专项整治,对2018年以来决定取保候审的案件逐人逐案清查,个别瑕疵案件已落实整改。三是开展“公务用枪管理不到位”“队伍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专项整治,尚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四、建章立制方面 坚持教育整顿边学边查、边治边建,就查纠整改环节发现的制度漏洞,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干部培养和交流轮岗机制,共制定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2项,推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对、有过可查。 五、为群众办实事方面 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实践载体并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制定印发活动方案,推出12大项28条便民利民措施,引导和组织检察干警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围绕服务大局、民生保障、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办理检察民生实事20件,同时从礼貌用语、着装规范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检察服务质量。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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